发布时间:2010-02-05 01:30:41 作者:当代佛教
佛教在线广东讯 2009年,广东省湛江市民族宗教局从三个方面着力,促进寺庵管理工作。
一是注重管理人员培养。坚持抓好寺庵负责人队伍建设,培养一批政治思想和文化素质好、群众基础较好,具有一定协调管理能力的年轻骨干,充实寺庵管理组织领导班子。
二是注重思想教育工作。举办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场所管理人员、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代表参加的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,从政策理论、法律法规、爱国爱教、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思想教育。
三是协助寺庵解决实际困难。 针对个别寺庵存在的土地权属、与周边群众关系处理等问题,积极协调,多方协商,依法维护寺庵合法权益。
上一条:《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》
赞助、流通、见闻、随喜者,及皆悉回向尽法界、虚空界一切众生,依佛菩萨威德力、弘法功德力,普愿消除一切罪障,福慧具足,常得安乐,无诸病苦。欲行恶法,皆悉不成。所修善业,皆速成就。关闭一切诸恶趣门,开示人天涅槃正路。家门清吉,身心安康,先亡祖妣,历劫怨亲,俱蒙佛慈,获本妙心。兵戈永息,礼让兴行,人民安乐,天下太平。四恩总报,三有齐资,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,生生世世永离恶道,离一切苦得究竟乐,得遇佛菩萨、正法、清净善知识,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,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。